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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实权在握窦太皇太后(18)(2)

德伦常

如果不按律法,就让大家公正的判断的话,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男子无罪,同时大多数人应该还会认为养恩大于生恩,男子应当主要奉养其养父母,对于亲生父母,只要稍微尽点责就可以了

可是按律法而言,这是错的

男子必须奉养亲生父母

待养父母如何却无关紧要

这律法又何其不公

如果按春秋决狱来判决,男子所行并无错误,所以他是无罪的

他也无需如同奉养真正亲身父母一样奉养抛弃了他的亲生父母

这难道不好吗?”

“你只看到了好的地方

可你没有看到这么做的危险

而且我也没有彻底否决春秋决狱,只是不能以春秋决狱作为判断案件的主要依据,最多只能充当大汉律法的辅佐依据,既然你跟我讲例子,那我也跟你讲个例子吧

若是甲的父亲被乙所杀,此后甲为了报复仇杀了乙和乙的妻子

这按律法判,是死罪

可如果按照你所谓的春秋决狱来判,此乃大复仇,君子九世之仇亦可复仇,是为正义之大复仇

杀父之仇,当报之

无罪

你觉得这公平吗?

乙的妻子又何辜?

而且,若是之后乙的儿子再次报复,杀了甲和甲的儿子,那这还是大复仇,按经义判,还是无罪

如此世代仇怨,何时是休

莫非要将某家人杀绝了才行?

而且,这还只是浅显的问题

一旦案子只能由经义来判,而不以律法为根基,那么律法还有什么用,律法就成了一纸空文,而经义的意思是可以扭曲的,这将彻底将国家的制度从法制改为人治

人治就有私心

而且比法治更容易寻找漏洞

若是法律严苛严谨,那么就算想寻找漏洞,那也极其困难,可如果改换成人治,只要想方设法给犯罪的人安上一个好心做坏事,那就能算是无罪了,要对付某个人也可以给他安上坏心做好事,或者坏心做坏事没有做成,人心好坏全凭判案的人一张嘴,可他说的就对吗?

我现在说你要造反

不管你造没有造反,府里面有没有兵器,但我就觉得你已经在想造反了,所以你必须要死,大臣也都觉得我说的对,那你就该死吗?”

乔木呵笑了一声

直戳春秋决狱的弱点

春秋决狱看着的确是好的,好像十分符合大家的道德理念,可是他将道德与法律混合到一起,道德凌驾于法律的时候,就有问题了

最关键的是,现在经义的解释权全部都在儒生手里,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春秋决狱正式启动,那律法的制定权也会转移到儒生手里

到时候,鬼知道他们为了逢迎帝王会将经义给扭曲成什么样子?

后世的文字狱,莫须有,全部都是春秋决狱的遗留,上位者的主观意愿成为判断某个人有没有罪的重要依据,我觉得你有罪,我觉得你这两个字是在讽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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