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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揍死他个鳖孙(3)

小说里的女侠附身随便一脚就可以踢飞十几个人。

至于炎蛇就比较收敛点了,他对邪魔外道或者该死之人都是从来不会手下留情,但是对付这帮无辜的普通人,并不需要铸错,从腰下抽下来的裤腰带就是他的主要武器。

大皮带抽出去,挨了一下就跟被烙铁烫了似的,但凡被抽到的人,捂着脸就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叫唤。

抽了半天炎蛇发现大皮带并没有太多的实际作用,因为并不能让敌人失去战斗力。

爱尊酒店的一楼大堂是复古设计,有一个两米多高的半人马,手里还拿着一把三叉戟。

半人马和三叉戟都是纯铜的,而且还是分开的。

炎蛇自从第一天来到爱尊酒店就打着那把三叉戟的主意,觉得自己要是拿着那玩意削人肯定很威风,今天,他终于如愿以偿了。

一脚踹飞面前挡路的一个胖子,轻轻一跃就跳到了半人马身上,抽出三叉戟,感觉自己是海王附体,狂笑一声将三叉戟抡的虎虎生风。

不得不说炎蛇这家伙可以说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发现裤子有点往下掉之后,一边揍人还能一边把皮带给系上,一柄三叉戟用起来有模有样的,如同长枪在手一般,或抡或劈或点,每次出手都有个倒霉鬼倒飞或者横飞出去。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二把刀的陈雪初和炎蛇一比起来就高下立见了。

陈雪初到底还是花架子,看着踹的爽踢的过瘾,实际上没太大的杀伤力,还好这帮人的目标全都是符泽,根本没有对陈雪初一拥而上。

当然,她要是有杀伤力的话之前符泽也等不到秦悲歌跑出来救他了。

每每一脚抡出去,被踹到的人趟是躺下了,但是叫唤一声哎呀我艹真尼玛疼之后,揉了揉脑袋就能站起来。

再看炎蛇,实心的三叉戟砸出去,那就不是一个大包血包那么简单的事情了,哪怕是刮到一点皮都容易伤筋断骨。

看得出来很喜欢战斗的炎蛇十分享受痛揍“弱鸡”的感觉,揍一帮普通人,就如同虎入羊群一般,可以说他出手的招式几乎全部都是一招制敌,不像陈雪初那样光是好看没太多的实际作用。

如果炎蛇是虎入羊群,渐渐消耗掉了过多体力的陈雪初就是“菜鸡互啄”了。

符泽把晕过去的丛珊扶到了电梯旁边,撸起了袖子也加入了战团。

符泽基本上是没什么战斗力的,但是帮陈雪初打打下手还是没多大问题。

当陈雪初一脚把别人抡到的时候,符泽冲过去卯足了劲照脸就是一脚,成功补刀。

有炎蛇作为主要战斗力,符泽丝毫不会不会担心出现任何差错,因为他注意到了,炎蛇面对数十人非但游刃有余,甚至还有心情搜刮了几个钱包。

可是因为一楼大堂的骚乱,越来越多的人赶了过来,尤其是一看到了符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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