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机场里的相遇,到半夜的敲门声,还有那令自己记忆犹新的辣椒水袭面,再来就是今早在餐厅里的“偶遇”,这一切的一切,未免也太过于巧合了吧?
还有,除了半夜那次不算,其他的两次,自己可都是经过乔装的,为什么别人都没有发现,偏偏她就认出来了?
如果要说巧合,那一次还说得过去,总不能次次都是巧合吧?
所以,这种种的一切,总结起来,其实就只有一个结论:那就是,她,其实是个狂热的私生饭而且,还是手段了得、厚颜无耻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