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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荒唐之念(3)

舍得指头的血,毕竟,痛啊!

鲜血入墨

红与黑混杂,腥气和墨香混杂

萧权拿起笔,点了点墨

以我之血,写你之名

曹操!

写曹操之名时,萧权想起了一首诗

华夏的后人曾写过一首诗,这么歌颂过曹操:

君不见魏武草创争天禄,群雄睚眦相驰逐

昼携壮士破坚阵,夜接词人赋华屋

诗句起势雄壮,叙述了曹操扫平群雄,为子孙夺得帝位的赫赫功业白日里率领壮士们披坚执锐,冲锋陷阵,夜间则接遇词人,在华美的宫室中吟诗作赋

两幅画面互相配合,互相映衬,将曹操勇猛豪雄与风流儒雅于一身的英姿活现出来

这就是华夏曹操的一生,上马叱咤风云,打得起江山,下马拿起笔,玩得起文人的风雅风流

呜呼!

乱世枭雄是也!

萧权眼眸有光,下笔有力极了!

金坤乾坤笔,在萧权写完最后一捺之时,突然通体发红!

远在京郊的诗魔一惊,笔开了!

比他预料中快!

快上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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