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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闭嘴(第二更)(2)

一句话,仍然挥作用,必须背靠背……

所以,才会产生面前这种诡异的现象,让逃跑男和尖叫女背部紧贴血球尸体,不得分离

根据之前的种种现象,方义觉得自己的推测,应该是最接近真相的

将这些信息整合起来,可以提出几种假设性规则

假定规则一:血字出现,就会生效

假定规则二:血字内容,不允许有冲突,否则后来提出血字的人,会自爆而亡

假定规则三:血字效果,具备时效性,持续时间不定

假定规则四:血字内容,可以是心理活动,也可以口语内容

两者效果暂时不清楚有什么差异考虑到“肚子好饿”只作用于尖叫女,以及听不到声音和打不开门等血字内容,只作用于自己

大胆猜测一下,心理活动浮现的血字,应该只对自己有效

而说出来的内容,才会对所有人有效……也就是所谓的,言出法随!

但血字的极限在哪,具体能够做到什么程度,还不得而知

还有血字浮现的规则,尚且不清楚

以此延伸的话,就需要——

假定规则五:血字内容不能太离谱,并且要有目的性,具备某种意义,否则无法被记录成血字

对于最后一点,纯粹就是推测,没有前四条那么靠谱,没有相对应的实例做参考

单纯就是因为血字出现的随机性,让方义无法捉摸,所以提出一种可能性而已

另外还有种可能,就是血字是纯粹的随机性选择人,选择语言,来产生效果

光靠空想,是得不出答案的

一切需要实际验证后,才能真正摸清血字的规则

噗通

噗通

前方传来物体落地的声响,让方义缓缓睁开双眼

只见逃跑男和尖叫女已经从肉球上掉落在地,神情呆滞而空洞,似是还没回过神来

啪叽啪叽

伴随着恶心的声音,前方主战男肉沫组成的肉球,终于渐渐崩解

浓郁的血腥味和恶臭味,扑鼻而来

主站男的肉沫滩落一地,令人恶心反胃

不过,这也正验证了方义的假定规则三,血字效果,具备时效性!

这也意味着……自己已经可以逃出去了!

因为被困在厕所,无论怎么跑都离不开这里,是因为尖叫女提出那行‘出不去’的血字在生效

现在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这行血字应该已经失效!

“杀……杀……杀……”

前方逃跑男此刻终于回过神来,挣扎地爬了起来

目光死死地锁定方义,浓郁的杀意,丝毫不进行掩饰

不好!

方义陡然脸色大变

莲花歩!

度全开,方义朝精神接近崩溃的逃跑男疯狂冲去

十几米的距离,转瞬而至!

望着越来越近的方义,逃跑男右拳紧握,怒挥而出

“我要杀……”

“你给我闭嘴!!”

方义一跃而起,调整角蹲,让手铐对准逃跑男的嘴巴,狠狠砸了过去

砰!

两者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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