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不光是我一个人的过错。”我相信咱们的警察叔叔还是光明磊落的。
“但是,”他停顿一下,又加重语气说道,“不管他们怎么样,但你先动手的对吧?人家也没有还手,对吧?”
“对。”
“所以,总结起来还是你的不对。”
“那些事儿到底怎么解决?”
“目前受害方还没说,已经在来所里的路上了,待会儿你们面对面聊吧。”
“那如果聊不拢呢?”
警察耸了耸肩道:“那就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走法律程序,我这个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听完警察说的后,我倒吸一口凉气,同时心里也开始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