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
“另外……”安排了人,得轮到‘财’了,朱厚照又拿起另外一本奏疏,“此次抄没浙江许多商人之家,因而除银两之外,有很多商铺、房屋、作坊……因为数量较多,浙江也在奏请朝廷给出个解决办法。所以,也议一议吧。”
正常来说,犯官所有的财产都是尽数抄没,归于国库。不过这些东西倒不至于全部卖掉,打量甩卖不仅会贱卖资产,也会滋生次生腐败。
更主要的,朱厚照也有其他的想法,比如说,收归国有,但这就需要一个类国资委的部门专门管理了。梅可甲所提的建造大船,大约也要由此而出,所以这个机会,朱厚照并不愿意放过。
只不过朝廷经商他在弘治十年还不敢提,此时即便已经羽翼渐丰,想要施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说不得又是一阵腥风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