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国库!
死刑!
自大宋立国以来,这可是十分罕见的一幕,尽管大宋律法一向秉承“立法之制严,用法之情恕”的仁政,就拿宋徽宗政和六年和七年这两年来说,全国上下“坐杀人而死者,才十有二人”,而这两年被判处死刑的人可足足有一百三十二人,但却仅仅执行了十二人,“其余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