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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文化方面的各大发展(4)

载:“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即赵鞅等人把前任执政范宣子所编刑书正式铸于鼎上,公之于众,史称“铸刑鼎”

春秋时期除郑国、晋国外,楚国也曾两次制定法律,分别是楚文王时制定的仆区之法和楚庄王时的茆门法此外,楚国还设有《将遁之法》:楚发兵相成,而将遁者诛不及诛而死,“乃有桐棺三寸,加斧质其上,以殉于国”

除此以外,宋国也进行了公布成文法活动,史称“刑器械”,另外一些诸侯国为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也都相应地公布了一些成文法

春秋时期,由不成文法转变为成文法,在我国古代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首先,成文法的制定和公布,终结了法律高深神秘的状态,使法律得以公之于众;其次,成文法的公布,使新兴阶层的利益得到保障,从而推动了封建生产关系的发展和社会历史的前进步伐再次,成文法公布后,礼制被法制所取代,这为后来法家立法打下了基础;最后,成文法的出现,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微言大义,《春秋》说了什么

《春秋》被誉为中国最早的编年体史书,被列为儒家的重要典籍《春秋》主要记载了从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间的鲁国的历史,因而《春秋》这本书就是鲁国的编年史《春秋》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名字《麟经》,《春秋》写作手法上词语简练,对历史事件的描写上言简意赅,全书共一万八千余字

由于《春秋》语言精练的特点,便出现了对它进行诠释的作品,被称为“传”最为著名的就是“春秋三传”,《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和《春秋毂梁传》

《春秋公羊传》是公羊高所著,《春秋谷梁传》是谷梁赤所著,这两本书都是在西汉初年写成这两本书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力图阐述孔子的“微言大义”,诠释出孔子所辑《春秋》的真正意图

《春秋左氏传》是春秋晚期的鲁国史官左丘明所著,此书又被称为《左传》、《左氏春秋》左丘明是与孔子同时代人,因而左丘明对于春秋的诠释势必要比后人更为准确和真实而且,孔子对于左丘明的评价很高,两人的性情也十分相近,《论语·公冶长》中的记述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孔子拿自己与左丘明同类并举,足见孔子对左丘明的看重如此说来,《左传》才能真正体现孔子的真意

作为史官的左丘明在诠释《春秋》的时候,充分重视了这本书的历史价值,在历史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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