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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升级MP3(五千大章)(5)

充了一句“最好能收购海外未上市的企业”

“我明天就着手准备”

段勇平和柯少安也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明白了楚青的意思

难怪把他们两个专门找出来说,看来楚青也早就有了目标

“另外MP3的事情,我这里有个方案,你们也一起听一听”

还没等两人消化完,楚青喝了一口酒,又丢出了一个话题

MP3从步步高推出来,已经一年了

目前之所以一直在东南亚和日韩市场销售

其实一直有个很尴尬的问题,就是MP3的版权问题

在MP3音频文件,还没在网络上大范围使用的时候,MP3播放器,只能靠着步步高自己转录的数据,帮助用户在旗舰店下载转录

后世MP3的火热,也是由于网络的发达和MP3资源的普及

用户自己在家里就能下载

虽然一开始楚青推出MP3,确实有恶心索尼MD的目的

可作为一个商人,想的更多的还是怎么靠着产品赚钱

“MP3如果没法谈下其他国家的音乐版权,想快速推开短时间估计是不太可能的”

同样知道MP3目前面临的问题,段勇平眉头微皱的说了一句

“我想说的正是这个问题”

说着楚青放下手中的酒杯,郑重的道

“我想在米国资助一个MP3音乐网站”

最早的在线音乐网站是,1994年的IUMA,他是因特网上第一个高保真音乐网站

只是当时他转录的都是MP2格式的授权歌曲

MP3的歌曲现在网络上还很少

也基本是一些做技术的自发行为

“MP3网站?你怎么去买授权?”

“不买授权!”

“盗版?”

瞬间秒懂的柯少安,惊讶的脱口而出

“是的,只是这种盗版不是网站自己来做,而是去鼓励用户做”

“这样也行?”

听了楚青的回答,柯少安和段勇平都有些意外

段勇平意外的是楚青会去鼓励盗版,要知道如今步步高算是内地最大的正版商

如果真的这样做,那以后在内地别人也这样对步步高,受损的可是他们自己

柯少安意外的是,用户自己上传,这算不算真的盗版

“现在互联网提倡的就是开放,对于用户的这种自发行为,现在还属于灰色地带完全有操作空间”

楚青没有说明,在过两年米国就会推出着名的《数字千年版权法桉》

里面有一条非常有名的避风港条款

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

也就是网友的自发行为,和网站无关

后世关于MP3的多次版权诉讼,之所以能一直成功,就是来至于这个法桉的引用

包括当年五家音乐版权公司,诉讼百度音乐侵权

百度的胜诉就是靠着这个避风塘条款

而楚青现在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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